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攝影寫真
這....應該算偷拍吧!!!如果被拍的人看見了,覺得不開心,請通知我,立刻刪除
很久沒有用長鏡頭拍遠處的人,尤其把人的樣子拍出來。以前覺得那樣做無所謂,現在卻覺得那是侵犯人權的一種表現。
這女生很漂亮,所以手癢了XD,如果本人看到不開心,請通知我!當然如果覺得不錯,也可以找我幫你多拍幾張 XD
感謝這位大美女!!!
mBhoUse
mBh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留言列表